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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二十)
Q1
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该如何保障呢?非医务人员在防疫工作中履行职务时“新冠肺炎”是否算工伤?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 受到感染或因感染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Q2
疫情期间,全国各地的企业、团体组织、公民个人自发为抗击“新冠肺炎”捐赠,我们可以向哪些机构捐赠?有哪些注意事项?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进行捐款,您可以向例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各省、市红十字基金会及慈善总会进行捐赠;也可以为学校、敬老院、相关公益组织捐赠必要的防护物品。在向相关公益团体组织捐赠钱物时,请备注列明捐赠钱物的用途。您有权决定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如果受赠者提有希望的捐赠范围和期待,您可按照捐赠者的期望行使权利,以达到您自己的捐赠意愿。受赠者接受捐赠后未经您的同意,无权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您发现受赠人改变用途,可依法行使相应的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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