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金塔县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

  • 沐雨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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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1/6 8:48:38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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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主动服务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发100个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申请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或退伍军人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100个,用于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岗位,服务期限自2021年11月——2022年4月。

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上报人员需求计划并填写《金塔县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金塔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中心将根据单位上报的计划对人员进行选派。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

(三)自愿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

、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金塔县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到金塔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5

联系人:魏琳

联系电话:4571865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金塔就业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用工备案。公示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限。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6个月满后,所聘用人员自动退出城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二)薪酬待遇。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给予1800元的岗位补贴,并按政策给予公益性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各单位也可结合各自实际在上述补贴之外适当增加岗位补贴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金塔县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金塔县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xls[/doc]

2.金塔县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金塔县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doc]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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