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评选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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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3/4 15: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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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创造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新动能,根据酒泉市政府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办发〔2021〕1号)精神,拟在金塔县内注册且经营良好的企业内评选产生“创业新秀”、“新锐创客”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创业新秀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具有行业影响力、领先性的创业项目;

4.带动就业人数20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5.年营收200万元以上。

(二)新锐创客: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创业项目市场前景较好;

4.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5.年营收50万元以上。

、申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4日至2022年3月14日

联系方式:0937-4424265

地址:金塔就业服务中心307

金塔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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