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金塔周边——林区煮茶引发火灾 平凉男子一壶茶“喝掉”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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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7/2 1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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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壶茶喝掉1.3万元,啥茶叶这么贵?6月25日平凉华亭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失火罪判决,被告人苏某因在林区生火煮茶引发火灾,导致100亩林地过火。为此苏某向当事林场赔偿损失1.3万元。还因构成失火罪被华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

  家在华亭的苏某是一名牧羊人。3月14日15时许,苏某在平凉市关山林管局红崖山林场放牧时,点火熬茶水喝,之后未将余火熄灭便离开现场,余火引燃地表杂草及树木,引发森林火灾。苏某发现时用棉袄、树枝等进行扑打,但因火势太大火情失控,遂逃离现场。经平凉市森林公安局关山分局侦查人员现场勘查,并经平凉市关山林业勘察设计队调查,本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08.16亩,其中林地69.53亩、疏林地27.11亩、宜林荒山荒地11.52亩,被毁树种为落叶松、油松。

  据此检察机关指控苏某涉嫌失火罪,于5月12日向华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在案发后苏某赔偿了林场各项损失1.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在森林内放牧时未注意用火安全,引发本起森林火灾,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苏某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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