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7-05-11
事件发生地点:金塔城关派出所
事件描述: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
为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打击盗抢电动车违法犯罪,对市城区二轮三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进行登证上牌管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往返和等候,请车主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凭证,并确认车辆的车架号与电机号,到登记点领取表格,填好后交登记点民警查验
电动车登记上牌时间
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20日
电动车登记上牌地点
车主现住地、务工地所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
电动车登记凭证
1、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
2、购车发票(包括盖章收据)原件、合格证原件。
3、填写《非机动车摸底登记表》。
4、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但在2017年5月5日之前购买,确系个人合法所有的,可持居民身份证、车辆先期进行登记,但上牌时车辆持有人须与公安机关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书》方可上牌。
5、在城区有两处以上居住地址的居民,只能选择一个居住地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进行登记,重复登记无效。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