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市居民:
根据市社保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延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酒社保[2018]9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长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延长缴费人群:
2018年因各种原因漏保人员、断保人群,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脱贫和为脱贫人口)、农村一、二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居民全额保障对象等民政资助困难群众。
2.缴费截止期限: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3.缴费地点:
城镇居民到南关小学路口广场信用社缴纳。
农村居民到所属乡镇府缴纳。
金塔县社会劳动保险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