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缴费通知
根据酒泉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酒医改办发(2018) 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特殊人群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20元。
三、缴费说明
2019年特殊人群(城镇低保户、残疾人、优抚军人、特困人员)参保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全额缴纳,相关部门再根据缴费凭证及有关信息资料等将资助资金拨付本人
四、缴费地点
1、已参保的城镇低保、残疾人在居住地就近的城区信用社营业网点缴费;
2、新参保城镇低保、残疾人在社保局便民服务大厅一楼办理参保缴费。
金塔县社会劳动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