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金塔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 虚伪了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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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4/16 10:53:12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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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有那些?

答:具有县户籍或长期在县居住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金塔县城乡居民医保。

2.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一个人交两份钱吗?

答:不能因为城乡居民医保不是商业保险,政策规定不得享受双重报销。

3.家庭成员能否选择性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不能。城乡居民医保的核心是"互助共济"所以必须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员参保,否则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220元,(不再区分成人与学生实行一年一次性预交费制。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偿?

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够享受:分级诊疗病种补偿、正常住院补偿、50种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偿、普通门诊补偿、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医疗救助等

6.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于每年征缴期内持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证)居住政府或所在社区就近的城区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参保缴费征收期结束后,不再办理参保登记

7.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医保保障时间?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规定为:每年91日至1225日,保障时间为参保年度11日开始至1231日截止。

按照上级通知,2019年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9531日。

8.分级诊疗病种补偿比例如何规定的?

答:纳入分级诊疗病种实行定额付费管理,参保患者住院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标准按照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评估确定的病种定额标准进行补偿分级诊疗病种补偿比例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65%70%80%实行定额补偿。费用超过定额的,超支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费用低于定额的,结余部分归属医疗机构。

9.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单次封顶线分别是多少?

医院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单次封顶线

省    级

3000

60%

40000

市    级

1000

65%

30000

县    级

500

80%

15000

乡    级

100

85%

2000

1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单次封顶线分别是多少?

医院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单次封顶线

省外三

3000

55%

40000

省外二

1000

70%

40000

省外一

500

80%

40000

1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哪些优惠补偿?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予以拨付。

12.城乡居民50种重大疾病如何补偿?

答:城乡居民50种重大疾病补偿,按照酒泉市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病种及限额标准的75%进行报销。城乡参保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13.新生儿如何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政策?

答: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母亲享受补偿政策。城镇职工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由家庭先行垫付,次年补齐当年医保费用后进行补报。

14.住院费用保底政策规定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金额低于50%的,统一按照补偿金额=(住院总费用-住院起付线)×50%进行补偿。

15.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住院封顶线是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为80000元。(不含大病保险)

16.医保基金有哪些情形不予补偿?

答:①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零售药店购药;②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③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④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⑤出国出境就医的;⑥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非功能性整形或矫形等治疗的;⑦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⑧总费用达不到起付线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17.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应当在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按照门诊支付标准即时结报

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年度统筹累计报销额不超过80元,年度不结转。

18.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及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答: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范围的疾病共分四大类50种。

I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II类(18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

症,抑郁症,躁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

Ⅲ类(18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

Ⅳ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

19.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转外就医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患者出院后60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住院相关资料由经办股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财务直接拨付到患者银行卡。

20.医疗救助政策有哪些?

答: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7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县(市、区)确定的需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根据当年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确定。救助对象患国家确定的21种重大疾病(病种根据规定随之调整),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建档立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8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县(市、区)确定的需医疗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普通疾病3万元,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6万元。

 

 

 

                           金塔县医疗保障局

                             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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